各学院、实验室:
实验室(中心)是教师和学生进行实验教学和科研的重要场所,拥有大量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是学校的安全防范重点部位。根据国务院、省政府、省教育厅以及学校等相关通知精神,为保障师生及财产安全,消除隐患,创造一个平安和谐校园,决定近期开展实验室学期专项安全检查,并就实验室暑期安全工作进行布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期安全检查工作
1、目的意义
(1)实验室安全检查是实验室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是发现不安全因素,消除事故隐患,采取防护措施,预防各类事故发生的重要手段,是创造平安和谐校园的重要措施,也是保障师生和财务安全的必要条件。开展安全检查,旨在增强广大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促进实验室安全政策和制度的贯彻执行,实验室安全责任的明确和落实,进一步推动学院实验室安全保障工作。
(2)各学院应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充分认识各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加强对安全工作的领导,克服麻痹的思想,强化安全意识,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切实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
2、检查内容
(1)规章制度建立
重点检查实验室安全规章制度和实验室应急处理预案的建立情况,实验室安全工作责任制网络,各实验分室的安全责任人的落实情况。
(2)实验室防火安全
重点检查实验室易燃易爆物品使用和管理情况,消防器材的配备及有效期,电炉等加热设备是否接近易燃材料,室内有无易燃杂物的堆放等情况。
(3)实验室用电安全
重点检查实验室用电规范,有无私拉乱接现象,有无私自使用大功率电器现象,大功率电器是否按要求接地,是否具有防触电保护措施,电源线有无破损、线头裸露现象。
(4)实验室用气安全
重点检查易燃易爆气体的存放是否与明火或发生装置隔离存放,在易燃气体附近,是否放置易燃易爆物品,易燃气体管道、接头、开关及器具有无泄漏现象。
(5)有毒物品及化学药剂管理
重点检查存放有毒物品及化学药剂的场所是否做到密封管理、符合相关管理与存放规定。
(6)传动设备安全
重点检查传动设备外露转动部分是否安装防护罩,是否张贴警示标语。
3、工作安排
检查分为两个阶段:各二级学院自查和学校组织复查。
(1)自查。各学院召开相关工作人员专题会议;根据检查内容,仔细排查本单位各实验室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对整改困难的情况需及时上报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协助解决;并将自查情况填入附表。同时,各学院应对自查情况进行书面总结,形成自查报告。
(2)学校组织复查:学校将组织相关单位和部门对重点部位、重点实验室开展安全检查,并与相关学院就实验室安全工作交换情况。
4、日程安排
2013年6月27日—7月1日 各单位自查
2013年7月2日—7月8日 学校组织复查,具体日程另行安排
5、其它
请各单位及时召开相关人员会议,传达通知精神,精心安排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 并将自查报告及附表于2013年7月1日下午5:00前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二、暑期实验室安全工作
暑假即将开始,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强化责任、确保暑期实验室安全,现将有关工作布署如下:
1、各有关学院实验室分管领导及实验室主任务必高度重视暑期实验室安全工作,采取措施,布置落实。在放假前对本单位实验室进行一次全面性的消防安全,用水、用电、用气安全,药品安全及防盗工作检查,并对检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
2、没有教学和科研任务的实验室在学期结束前应做到"三关二封",即关电、关水、关气;封门、封窗。切实做好暑期实验室的用电、用水及防火、防盗工作。
3、支持师生利用实验室资源开展教学与科研工作。暑期若需使用实验室,使用者需提出申请,经学院领导签字同意,并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备案,在使用期间,实验室的一切安全工作均由使用者负责。有暑期培训及科研任务的实验室应做到"三落实",即落实值班领导、落实安全责任人、落实具体负责人,培训及科研试验没有结束时,指导教师或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开现场,实验结束后,应做好实验记录,关闭各类实验仪器设备,关闭水、电、气等,并确认各加热部件已冷却或周围没有与易燃易爆物品接触的可能,做到人走关水、关气、关电、关窗、锁门。
4、建立实验室暑期定期巡查制度,值班人员切实加强责任,针对暑期雷电梅雨多发季节,各学院务必定期巡查水、电及用气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以上相关工作,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落实,确保实验室的暑期安全使用、安全管理。
附件(点击下载)
关于实验室学期安全检查与暑期安全工作的通知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二〇一三年六月二十七日